黄庭坚《刘明仲墨竹赋》,落笔奇伟,丰筋多力

 

黄庭坚《刘明仲墨竹赋》,元祐三年(1088年)作于京师开封。他认为“楷法欲如快马入阵”,所以他的楷书不但行笔稳健,结体严谨,而且落笔奇伟,丰筋多力。无愧史载“楷法亦自成一家”之誉。

如果把宋四家的书法个性作一定程度上的比较,则可毫不犹豫地说,黄庭坚的书法个性是最强烈的。强烈的个性首先表现在他那摄入眼目的书法形式上,其实书法艺术的创新,首先就是形式上的创新,离开形式的任何书法创新都是不可能的,黄庭坚深深地懂得这一点。

黄庭坚对书法创新倾注了极大的热情,在向古人学习的过程中就已注意到古人未到处留意,提出“要当于古人不到处留意,乃能声出众上(据蔡涤《西清诗话》)。对于学习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帖。他认为:“兰亭虽是真行书之宗,然不必一笔一划以为准,譬如周公孔子不能无小过,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,所以为圣人,不善学书,即圣人之过处而学之,故蔽于一曲,今世学兰亭者多此也(《又跋兰亭))。

王羲之在唐代开始就一直被奉为书圣,但黄庭坚仍以为其不能无小过”,因而“不必一笔一划以为准”,可见黄庭坚的求新欲望之强及他对书法艺术本质的理解之深。

黄庭坚《刘明仲墨竹赋》